一个收废品的人,如何把21名企业家送入监狱

    江西“225”火灾事故,最大的教训就是,一个收废品的人违规动火切割作业,只为了拆下房屋楼梯卖钱,引发一场大火,最终将21名企业股东送入监狱,给16名公职人员带来党纪政纪处分。

    沉痛的教训告诉大家:财富如水,一场事故可以顷刻让家大业大的企业灰飞烟灭,企业家顷刻变成阶下囚,主管责任干部受处分。

    这次江西事故追责,是一个正确适法、用法的典型、典范,也必将是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和事故责任追究的必然方向。

    什么叫举一反三?我们都讲滥了,但基本上都是人云亦云,不明就理地喊几句声音越来越微弱的口号,既于事无补,也于人无益。

    认真分析这个事故调查处理,对清晰各部门头脑、明确大家责任,了解安全监管职责,很有现实教育意义。

    企业、员工、相关部门都应明白,安全不只是安监一家的责任,而是人人有责,谁主管、谁负责、追谁责,这样,千斤重担众人挑,工作才会有合力、才会有效果。

    职责不清,责任不明,是导致安监拼命辛苦,缺少帮手和助力,企业无知无畏,不想落实责任的重要原因。这次江西火灾,企业负责人、股东、装修公司负责人20多人被逮捕,而相关监管机构人员虽有失职,但多数是党纪政纪责任,这就体现了“企业主体责任”,体现了《安全生产法》第5条规定:“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本企业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”这一立法精神。

    大家尤其应该注意宣传到企业负责人、分管安全负责人和企业员工,让他们猛醒。让血的事故教训,去告诉他们:不抓好安全,不落实责任,万千财富都可以由一个收废品的人,无意中制造一起火灾,把他们送入监狱。

    事前提醒,才能避免事后痛悔。

    道理说清,才能防止酿成惨祸。

    如果企业家还不信,对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依然不行动,不落实,那就组织企业老板和员工开展约谈,印发这个调查报告,让他们学学江西“225”火灾事故责任追究报告!

    提神、醒脑,明责、执行!压实责任,一方面要正面教育。落实责任,一方面也要警示提醒。

    我想,这就是我们汲取这场事故教训,提高思想认识,提高对安全生产的政治站位,提高大家各负其责、认真履责、尽职免责积极性的价值所在。